交通学院

长春建筑学院交通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5-11-06浏览次数:1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原创性贡献,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特此,长春建筑学院交通学院召开党总支理论学习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会。旨在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从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5115日,长春建筑学院交通学院在党团活动室开展党总支理论学习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会。参与此次会议的有:交通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马琰、学生支部书记郭梓睿以及全体党员。本次会议由党员赵守奇主讲。

会议伊始,党员赵守奇讲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蕴含着丰富而深邃的道理学理哲理。

会议过程中,学生支部书记郭梓睿发表感悟,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我们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明确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体现了真挚的为民情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把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学生党员张航发表感悟,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认识好、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深入阐述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等关系问题。政治和法治从来都是须臾不可分离的。党和法的关系是政治和法治关系的集中反映,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改革和法治总是相辅相成、相伴而生,要坚持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生动实践。

             



            编辑|孔瑞慈

            初审|于秋彤

            复审|郭梓睿

            终审|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