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学院

学习《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长春建筑学院交通学院党员学习

发布时间:2020-11-30浏览次数:11

长春建筑学院交通学院全体学生党员于20201111日中午11:30在党团活动室学习了《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由交通学院学生支部书记孙明丽带领全体学生党员深入学习法律与道德与我们的联系。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目前中国治国方略的科学总结,对我国高等院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见。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惩治执法腐败现象,才能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牢牢树立起法治权威。


党员干部要做依法治国的表率,只有党员干部做好依法治国的表率,才能保证依法治国的顺利实行,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